根据国家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取消市话初装费和邮电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1]44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7月1日起取消: 一、市话初装费等专项用于邮电通信事业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二、地方出台的农村电话初装费以及附加在电话上征收的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 装机手续费、工料费不属于取消范围。 特此敬告。
浙江省电信公司慈溪电信局